清远市清新区汇峰置业有限公司66778.5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汇峰置业有限公司66778.5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汇峰置业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汇峰置业有限公司66778.5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县城四十三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3-06-30--2023-07-09,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06-30
项目概况:
拟核发总用地面积66778.5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其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66778.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兼容比例≤10%,1.0<容积率≤2.7,66778.5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0302.14平方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地上建筑限高≤54米。需配套: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用地面积≥200平方米,包含社区居委会),文化室一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5242.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45.50平方米),社区卫生站一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若干(服务半径≤70米),物业管理中心一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具体需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36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000㎡);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30㎡)。最终指标以批出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