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湾雅居1#楼、2#楼、3#楼、5#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江湾雅居1#楼、2#楼、3#楼、5#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益强房地产有限公司 提出的 江湾雅居1#楼、2#楼、3#楼、5#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新城东七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3-07-11--2023-07-20,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93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3-07-11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报来江湾雅居1#、2#、3#、5#建设工程设计修改方案,主要修改内容为:1、1#楼:原首层二层1a-4轴处商业楼梯调整至1a-3轴,商铺隔墙同步调整;2、2#楼:原首层消防控制室、开关房调整为物业管理用房;3、3#楼:建筑首层西南角原物业管理用房调整为消防控制室,其他社区服务用房与商铺间隔布局调整;4、5#楼:首层原5-C轴人行消防通道调整至5-G轴处。修改后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增加(取消2#首层开关房增配为物业管理用房),但不涉及总建筑面积、总计容面积改变。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