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汇花园1#地下室及2#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江汇花园1#地下室及2#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中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的 江汇花园1#地下室及2#地下室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2023-07-31--2023-08-09,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8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3-07-31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报来江汇花园1#地下室及2#地下室修改方案,修改内容如下:1、1#地下室:为使用合理性对编号A210、A225、A240及A033标准车位调整为“字母车位”;4#楼负一层电梯厅扩大,原靠近4#电信间开向电梯厅方向门位置调整;5#楼负一层电梯厅扩大,防火分区面积相应调整(防火分区面积满足规范要求),修改前后车位数不变,面积不变。2、2#地下室:由于地上1#、2#楼及核心筒建筑方案调整,修改人防布局,使其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其中原7轴交D轴的人防楼梯调整到8轴交D轴);车位局部调整,总有效车位由“321个”调整为“325个”,较原方案增加4个有效车位。详见附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