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广场(三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批前公示
城北广场(三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新世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城北广场(三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县城三十一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3-10-19--2023-10-28,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10-19
项目概况:
现建设单位报来城北广场(三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指标为:总用地面积9365.48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744.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469.9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429.9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040.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67.86平方米,建筑高度55.40米,建筑密度39.99%,容积率3.143,绿地率32.04%,总停车位284个,其中地面室外停车位23个,地上室内停车位89个,地下停车位172个。公共配套物业管理用房112.84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用房127.33平方米,文化室103.80平方米。本次报来调整方案,在用地南侧增加一处亭子,相应减少消防控制室面积,总建筑、总计容面积不变;地上室内停车位减少2个,地下停车位相应增加2个,总有效停车位数不变,其余各项指标与原批准的总平面一致。具体内容详见附图。最终指标以批出方案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