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提出的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
二、公示时间:2023-11-21--2023-11-30,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8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3-11-21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报来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建设工总平面方案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 南侧绿化布置及铺装调整;2、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 西侧绿化布置及铺装调整;3、取消北侧已建区域引至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给水管;4、增加西侧雨水管和污水工程管;5、取消东侧电力管线与市政道路的接线段;6、调整通信管线接口及入口位置。本次修改不涉及单体建筑及相关指标调整,详见附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