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成林黄慧华9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徐成林黄慧华9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徐成林 黄慧华 提出的 徐成林黄慧华9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镇飞水开发区四号区24栋之一
二、公示时间:2023-11-28--2023-12-07,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520099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11-28
项目概况:
由于原规划条件已过期,现建设单位申请重新核发规划条件:1、用地面积为9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1),建筑基底面积约81.25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建筑限高20米,容积率不大于6.24,建筑密度不大于90.28%,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507.5平方米(含阳台计容建筑面积)。2、用地须处理好与周边地块的关系,外墙与南侧建筑保持4米间距,外墙与北侧建筑保持4米间距,东、西面设置实体墙不得开门窗。3、具体指标以最终批出的规划条件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