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太和镇清新大道18号瑞枫花园3#楼A梯加装电梯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清新县太和镇清新大道18号瑞枫花园3#楼A梯加装电梯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新县太和镇清新大道18号瑞枫花园3#楼A梯业主 提出的 清新县太和镇清新大道18号瑞枫花园3#楼A梯加装电梯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镇清新大道18号瑞枫花园3#楼A梯
二、公示时间:2024-02-04--2024-02-21,共 18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4-02-04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8号瑞枫花园3#楼A梯,现该栋业主申请加装电梯。 二、报来8层加装电梯方案,拟加装位置为3#楼A梯南侧阳台处,预留疏散通道宽度1.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首层面积3.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29平方米,在2-8层阳台通道处设电梯出口,电梯建筑高度27.55米,原建筑高度31.25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