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彩霞个人住宅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邓彩霞个人住宅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邓彩霞 提出的 邓彩霞个人住宅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麻寺田14号
二、公示时间:2024-05-17--2024-05-26,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邮编511515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8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4-05-17
项目概况:
1、申请人提供不动产证: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04730号;权利人:邓彩霞,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面积:宗地面积34.1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5.28平方米。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基底面积3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8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4.88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85米。 项目最终方案指标以批出数据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