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迎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迎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迎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迎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2024-07-03--2024-07-12,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4-07-03
项目概况:
现报来总平面调整方案,现根据现行《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重新计算单体计容面积,1号厂房的建筑高度原为9.15米修改为 12.15米。原总计容面积为 36372.05 ㎡调整为 29794.80 ㎡,容积率为 1.26调整为 1.03,其余指标均保持不变。 修改后总平面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881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52.1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794.8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98.80平方米,容积率1.03,基底面积17270.89平方米,建筑密度59.93%,建筑系数59.93%,总绿地面积2881.68平方米,绿地率10.0%,最高建筑高度13.15米,标准小车位12个。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