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批前公示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肉类食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清三公路138号
二、公示时间:2024-10-08--2024-10-17,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10-08
项目概况:
一、调整内容主要为建筑单体面积变化。 二、调整后指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7310.8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225.06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3820.48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2704.35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116.1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1404.5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2877.8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8526.72平方米),容积率2.035,建筑密度51.75%,绿地率10.18%,最高建筑高度29.95米。详见附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