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青山村委会辖区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2024-10-12--2024-10-21,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10-12
项目概况:
项目修改内容:1.规划总用地面积19773.2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5.46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7162.5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8759.00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5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46.46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162.54平方米),绿地面积847.6平方米;建筑密度45.59%,容积率2.46(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0.3),建筑系数45.59%,绿地率4.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1.23%(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增加0.6%);建筑最高层数9层,最高建筑高度34.75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4.75米),停车位20个。 2.1#厂房的修改内容:二层层高由4米修改为3.8米,三至八层层高由原来3米修改为3.4米,九层层高由3米修改为3.6米,总高度由39.5米修改为34.75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4.75米); 3.2#厂房、3#厂房首层增加牛腿设置,并未影响原批出规划方案相关的技术指标; 4.4#门卫室层高由3.6米修改为3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0.6米); 5.5#淋浴卫生间平面布局修改,并未影响原批出规划方案相关的技术指标; 6.6#污水处理池由于平面的调整,建筑面积由240平方米修改为75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165平方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