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少焕、潘敏华商住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吴少焕、潘敏华商住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吴少焕、潘敏华 提出的 吴少焕、潘敏华商住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城3号区10号地
二、公示时间:2024-12-10--2024-12-19,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12-10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报来建筑总平面和单体建筑修改方案,对以下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指标为:总建筑面积739.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14平方米;容积率6.37,居住户数12户,建筑高度25.50米。现依法进行公示,最终以批出结果为准。(详见附件)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