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青山村委会辖区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2025-01-17--2025-01-26,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01-17
项目概况:
项目修改内容:1.规划总用地面积19773.2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5.46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7162.5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8759.00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5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46.46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162.54平方米),绿地面积847.6平方米;建筑密度45.34%(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0.25%),容积率1.25(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1.21),建筑系数45.34%(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0.25%),绿地率4.49%(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增加了0.1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0.98%(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0.25%);建筑最高层数9层,最高建筑高度34.75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4.75米),停车位36个(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增加了16个)。 2.1#厂房的修改内容:首层层高由5米修改为4.9米,二层层高由3.8米修改为3.6米,三至八层层高由原来3.4米修改为3.3米,九层层高由3.6米修改为3.5米,总高度由34.75米修改为31.95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2.8米),总建筑面积由9743.46平方米修改为9720.48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22.98平方米); 3.2#厂房总建筑面积7066.96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增加了66.96平方米),计容面积14000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24500平方米),建筑高度24.1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2.05米); 4.4#门卫室建筑基底、总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均为87.5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增加了24.5平方米); 5.5#淋浴卫生间建筑层数1层(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1层),建筑基底面积107.35平方米(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72.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107.35(较原批出规划方案减少了252.65平方米); 6.6#污水处理池调整至2#厂房地下一层,原有位置的污水处理池取消。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