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城春晓1#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湖城春晓1#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领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湖城春晓1#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一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5-03-20--2025-03-29,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99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5-03-20
项目概况:
现报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因消防要求,首层增加风井,同步调整首层外立面; 2、调整首层文化活动室范围; 3、调整后建筑基底面积为645.38平方米(比已批准总平面减少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813.42㎡(比已批准总平面减少5.87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5692.88㎡(比已批准总平面减少2.31平方米),首层架空层减少3.5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20.54㎡(比已批准总平面减少3.56平方米),层数及建筑高度不变,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最终以批出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