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城春晓3#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湖城春晓3#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领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湖城春晓3#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一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5-03-21--2025-03-30,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52000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5-03-21
项目概况:
现报来湖城春晓3#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取消首层物业管理用房外侧的风井,将原风井面积并入物业管理用房内,同时调整了首层其余风井的顶高,根据上述调整内容相应调整立面图;并将原建筑基底面积按实际建筑轮廓重新框算。 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指标为:基底面积642.93㎡,总建筑面积15815.08㎡,总计容面积15716.25㎡,不计容面积98.83㎡,层数为26层,建筑高度为79.95米,其中公共配套用房面积242.83平方米。方案调整后风井面积减少2.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增加2.8平方米,总建筑、总计容面积、建筑高度、层数均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图,最终以批出方案为准。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