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振宁、李倩雯商住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曾振宁、李倩雯商住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曾振宁、李倩雯 提出的 曾振宁、李倩雯商住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镇3号小区9号地
二、公示时间:2025-04-28--2025-05-12,共 15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04-28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方案修改,原批出技术经济指标不变,修改内容如下:1.梯屋顶高位消防水箱顶板下降500mm,相应高位消防水箱顶板标高修改,水池顶标高修稿为28.900m;2.电梯井道净空增加205mm,相应电梯机房底板及顶板标高修改;电梯机房底板标高修改为25.000m,电梯机房顶板修改为27.650m;3.外立面原有米黄色部分修改为米白色。现依法进行批前公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