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联调室和档案室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3924417181 )提出的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联调室和档案室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新城东10号区连江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东面
二、公示时间:2017年09月15日--2017年09月24日,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3、清远日报
4、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0763-3369337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09月15日
项目概况:
项目拟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以下变更: 1.基底面积由原283.0平方米变更为28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1698平方米变更为1688.37平方米; 2.取消半地下室一个停车位,改为消防水泵房; 3.半地下室层高由-2.45米调整为-2.8米,二层、四层层高由4.2米调整为3.9米; 4.屋面女儿墙高由1.2米调整为1.5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