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位于国营林场辖区局部用地规划条件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电话:13631203996 )提出的 核发位于国营林场辖区局部用地规划条件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城区国营银盏林场
二、公示时间:2017年09月21日--2017年09月30日,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3、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82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
2017年09月21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清远国营林场辖区范围内,共三个地块,现申请按核发规划条件: (一)地块一用地面积590345.2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90345.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二)地块二用地面积91527.8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91527.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三)地块三用地面积24140.2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4140.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