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坑颐景新村二期 修建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凯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413465277 )提出的 三坑颐景新村二期 修建性详细规划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三坑镇三坑圩矮车路1号
二、公示时间:2017年09月22日--2017年10月01日,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3、清远日报
4、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806室 邮编51180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咨询电话: 0763-520006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2017年09月22日
项目概况:
1、该项目用地位于清新区三坑镇三坑圩矮车路1号,用地面积为9336.86平方米,在国土证范围内。国土证号为:清新国用(2006)第060558号,使用权面积24240平方米。 2、现建设单位提出修改三坑颐景新村二期B1、B2、B3栋方案,由原来7层步梯修改为7层电梯,增加面积为234.65平方米。由于高差导致增加的面积和修改后的面积总共增加234.65平方米,原计容面积为26858.33平方米,修改后的计容面积为27451.59平方米,比原来增加了593.26平方米,原容积率为2.88,修改后容积率为2.95,批出的规划条件容积率为3.75,修改后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3、修规指标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336.86㎡,建筑基底面积3496.75㎡,总建筑面积27695.18㎡,计容建筑面积27451.59㎡,不计容建筑面积647.3㎡,容积率2.94,绿地率30.65%,建筑密度37.45%,停车位143个。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