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城区西10号区局部用地(地号:E0500505)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市合一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26661145 )提出的 清远市新城区西10号区局部用地(地号:E0500505)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新城区西10号区
二、公示时间: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18日,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3、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1月09日
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新城E10号区,城西大道与连江西路交叉口东南角,用地面积7281.0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清远市合一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国土证编号:清市府国用(2016)第00368号,地类为商务金融用地。 2、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将商务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3、拟同意项目变更规划条件,面积7281.0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综合容积率≤2.8(在原容积率3.0基础上降低0.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 4、按相关规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项目须按本规划条件到国土部门完善相关国土手续后方可进行规划报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