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源工业园局部地块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董卫东、董卫峰 (联系电话:15876341381 )提出的 银源工业园局部地块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银源工业开发区白牛田
二、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9日,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3、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11515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
咨询电话: 0763-3665682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
2017年11月10日
项目概况:
同意核发规划条件:1、总地及建设面积3775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比例≤10%,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退缩道路或用地红线、建筑间距、消防、日照、停车等须按《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 2、须配如下公建配套: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社区卫生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肉菜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文化体育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5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80平方米);供水加压泵站(用地面积≥200平方米)。 3、建设单位须到国土部门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到我局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4、项目建设不得突破《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绿地范围。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