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B38号区局部地块规划条件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远铜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大同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19776584 )提出的 申请变更B38号区局部地块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新城B38号区,华侨中学南侧。
二、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9日,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www.qyup.gov.cn
3、无线清远新闻客户端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12楼 邮编511518 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0763-3365531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1月10日
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新城B38号区,华侨中学南侧,面积100268.06平方米,地类为商务金融用地。现申请将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金融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2、拟同意项目变更规划条件,用地面积100268.06平方米,综合容积率≤2.8(在原容积率3.0基础上降低0.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规划方案须符合燕湖新城中心区详细设计要求。 3、需按相关规范要求完善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4、项目须按本规划条件完善有关国土手续后方可进行规划报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