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规划核实B20220083 |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裕锦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悦美花园1#-6# | ||||||||||||||
建设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委会辖区内 | ||||||||||||||
占地面积: | 4513.23 ㎡ | 总建筑面积: | 92151.02 ㎡ | ||||||||||||
建筑层数: | 31 层 | 地下层数: | 1 层 | ||||||||||||
建筑高度: | 93.2 m | 地下深度: | 5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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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悦美花园1#(工程许可B20190151):基底面积587.66㎡,总建筑面积15182.96㎡,计容建筑面积15182.96㎡,建筑层数31层,建筑高度93.2米。悦美花园2#(工程许可B20190152):基建筑基底面积581.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56.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156.48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31层,建筑高度93.2米。悦美花园3#(工程许可B20190153):建筑基底面积588.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13.2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191.7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1.54平方米(天面消防水池),地上建筑层数31层,建筑高度93.2米。悦美花园4#(工程许可B20190154):建筑基底面积60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95.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995.72方米,地上建筑层数30层,建筑高度90.2米。悦美花园5#(工程许可B20190155):建筑基底面积1208.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848.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848.7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30层,建筑高度90.2米,地下建筑层数1层,建筑深度5米,设置两委会一处(建筑面积400.27平方米)、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101.6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一处(建筑面积225.96平方米)、消防控制室一处(建筑面积42.33平方米)、开关房一处(建筑面积52.89平方米)。悦美花园6#(工程许可B20190156):建筑基底面积946.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53.8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753.89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31层,建筑高度93.2米,地下建筑层数1层,建筑深度5米,设置文化室一处(建筑面积252.23平方米)、托老所一处(建筑面积401.88平方米)。悦美花园1#-6#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总基底面积4513.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151.0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2129.4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1.54平方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