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规划核实B20220111 |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顺联物流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兴海(清远)产业园-兴维园区A-1仓库、A-2,3厂房、1号变电所、1号汽车通道坡道、门卫、物业用房、水泵房及消防水池 | ||||||||||||||
建设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灵洲村民委员会辖区内 | ||||||||||||||
占地面积: | 49534.36 ㎡ | 总建筑面积: | 101603 ㎡ | ||||||||||||
建筑层数: | /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23.32 m | 地下深度: | 2.7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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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1、兴维园区A-1仓库(许可编号:工程许可B20200065):基底面积17013.69平方米,建筑面积36186.18平方米,计容面积70133.1平方米,层数2层,建筑高度23.32米。2、兴维园区A-2厂房(许可编号:工程许可B20200064):基底面积11933.98平方米,建筑面积25464.21平方米,计容面积49251.17平方米,层数2层,建筑高度23.05米。3、兴维园区A-3厂房(许可编号:工程许可B20200068):基底面积17221.95平方米,建筑面积36587.87平方米,计容面积70948.77平方米,层数2层,建筑高度23.05米。4、兴维园区1号变电所(许可编号:工程许可B20200078):基底面积232.5平方米,建筑面积232.5平方米,计容面积232.5平方米,层数1层,建筑高度5.7米。5、兴维园区1号汽车通道坡道(许可编号:工程许可B20200076):基底面积2291.36平方米,建筑面积2291.36平方米,计容面积2291.36平方米,层数1层,建筑高度11.78米。6、兴维园区门卫(许可编号:工程许可B20200072):基底面积63.77平方米,建筑面积63.77平方米,计容面积63.77平方米,层数1层,建筑高度4.2米。7、兴维园区物业用房(许可编号:工程许可B20200080):基底面积202.57平方米,建筑面积202.57平方米,计容面积202.57平方米,层数1层,建筑高度4.8米。8、水泵房及消防水池(许可编号:工程许可B20200074):基底面积574.54平方米,建筑面积574.54平方米,计容面积574.54平方米,地上层数1层,正负零以上建筑高度3米,正负零以下建筑深度2.7米。以上8栋建筑总基底面积49534.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60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93697.78平方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