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2-08-19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规划核实B20220132
建设单位: 清远市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半岛壹号碧桂园017居民健身场所、040居民健身场所、垃圾收集站、38#、39#
建设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
占地面积: 718.72   ㎡ 总建筑面积: 690.1   ㎡
建筑层数: 1   层 地下层数: /   层
建筑高度: 6.15   m 地下深度: /   m
公建及配套设施:
名称 面积 备注
//   ㎡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017居民健身场所指标:基底面积331.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1.79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3.75/4.25米。2、040居民健身场所指标:基底面积277.85平方米,建筑面积258.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58.59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3.3米。3、垃圾收集站指标:基底面积81.81平方米,建筑面积81.8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1.81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6.15米。4、38#建筑指标:基底面积18.81平方米,建筑面积18.8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81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3米。5、39#建筑指标:基底面积9.1平方米,建筑面积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1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3米。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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