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规划核实B20220132 |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半岛壹号碧桂园017居民健身场所、040居民健身场所、垃圾收集站、38#、39# | ||||||||||||||
建设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 | ||||||||||||||
占地面积: | 718.72 ㎡ | 总建筑面积: | 690.1 ㎡ | ||||||||||||
建筑层数: | 1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6.15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017居民健身场所指标:基底面积331.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1.79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3.75/4.25米。2、040居民健身场所指标:基底面积277.85平方米,建筑面积258.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58.59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3.3米。3、垃圾收集站指标:基底面积81.81平方米,建筑面积81.8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1.81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6.15米。4、38#建筑指标:基底面积18.81平方米,建筑面积18.8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81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3米。5、39#建筑指标:基底面积9.1平方米,建筑面积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1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3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