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规划核实G20220132 | ||||||||||||||
建设单位: | 广东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22#~27#研发车间 | ||||||||||||||
建设地址: | 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23号小区 | ||||||||||||||
占地面积: | 3259 ㎡ | 总建筑面积: | 15920.67 ㎡ | ||||||||||||
建筑层数: | 5 层 | 地下层数: | 1 层 | ||||||||||||
建筑高度: | 23.95 m | 地下深度: | 4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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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1、22#:占地面积546.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97.45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2、23#:占地面积54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5.62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3、24#:占地面积541.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1.1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4、25#:占地面积541.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4.28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5、26#:占地面积541.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2.22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6、27#:占地面积546.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0.00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地下一层,地下建筑深度4.0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