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13 发布时间:2022-12-16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规划核实G20220131
建设单位: 广东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32#~34#研发车间
建设地址: 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23号小区
占地面积: 1179.38   ㎡ 总建筑面积: 5888.62   ㎡
建筑层数: 5   层 地下层数: /   层
建筑高度: 23.95   m 地下深度: /   m
公建及配套设施:
名称 面积 备注
//   ㎡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32#:占地面积393.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4.61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2、33#:占地面积39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48.3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3、34#:占地面积395.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5.71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3.95米。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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