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规划核实G20220141 | ||||||||||||||
建设单位: | 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清远际华园R20#~R22#、R31#~R33# | ||||||||||||||
建设地址: | 清远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 | ||||||||||||||
占地面积: | 3096.46 ㎡ | 总建筑面积: | 8687.89 ㎡ | ||||||||||||
建筑层数: | 3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11.1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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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1、R20#:占地面积654.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2.4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57.6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4.7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1米。2、R21#:占地面积48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1.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73.4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17.6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1米。3、R22#:占地面积151.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2.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5.0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7.63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1米。4、R31#:占地面积534.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1.0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086.6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4.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1米。5、R32#:占地面积622.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7.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39.5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7.9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1米。6、R33#:占地面积65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0.1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54.7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5.4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1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