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规划核实G20220142 | ||||||||||||||
建设单位: | 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清远际华园R5#~R19#、R23#~R30# | ||||||||||||||
建设地址: | 清远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 | ||||||||||||||
占地面积: | 11310.16 ㎡ | 总建筑面积: | 31017.27 ㎡ | ||||||||||||
建筑层数: | 3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11.1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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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1、R5#、R6#、R9#、R12#、R14#、R23#、R25#:占地4360.53平方米,总建面11348.87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2、R7#、R8#、R16#:占地1321.94平方米,总建面3936.24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3、R10#:占地151.81平方米,总建面313.01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8.1米。4、R11#、R13#:占地995.4平方米,总建面2925.52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5、R15#:占地796.61平方米,总建面2081.32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6、R17#:占地497.52平方米,总建面1462.37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7、R18#、R24#、R27#、R29#:占地1297.87平方米,总建面4009.99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8、R19#:占地417.86平方米,总建面931.14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9、R26#、R28#:占地474.83平方米,总建面1081.6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10、R30#:占地474.83平方米,总建面1081.6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