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规划核实B20230003 |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云樾江山碧桂园1#、3#、10#、11#、12# | ||||||||||||||
建设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城中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内 | ||||||||||||||
占地面积: | 2481.83 ㎡ | 总建筑面积: | 34854.87 ㎡ | ||||||||||||
建筑层数: | 20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58.55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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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1、1#设计方案:基底面积1015.82平方米,建筑面积17394.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394.20平方米,建筑层数20层,建筑高度58.55米。2、3#设计方案:基底面积985.79平方米,建筑面积16980.4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980.45平方米,建筑层数20层,建筑高度58.55米。3、10#设计方案:基底面积267.28平方米,建筑面积267.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7.28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3米。4、11#设计方案:基底面积88.09平方米,建筑面积88.0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8.09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3米。5、12#设计方案:基底面积124.85平方米,建筑面积124.8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4.85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3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