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3-04-04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规划核实A20230023
建设单位: 清远市省职业教育城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名称: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2#-1楼学生宿舍、2#-2楼学生宿舍、7#楼饭堂、16#楼公共课室、17#楼公共课室、1#-1楼学生宿舍、1#-2楼学生宿舍、5#楼后勤及附属用房、6#楼体育馆、10#楼图书馆、11#楼学生宿舍、12#楼专业教学实训用房、14#楼公共课室及系级办公用房、15#楼公共课室及系级办公用房、23#看台、24#-1救助艇平台、24#-2模拟消防舱、32#地下室)
建设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省职业教育基地内
占地面积: 49783.37   ㎡ 总建筑面积: 232575.21   ㎡
建筑层数: 6   层 地下层数: 3   层
建筑高度: 23.8   m 地下深度: -5.7   m
公建及配套设施:
名称 面积 备注
//   ㎡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3-04-04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