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3-04-03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规划核实A20230022
建设单位: 清远市省职业教育城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名称: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B-09学生宿舍、B-10学生宿舍、B-11学生宿舍、B-12学生宿舍、B-13学生宿舍、B-16第二饭堂、B-16a生活泵房、B-14学生宿舍、B-15学生宿舍、B-20学生宿舍、A-06教学综合楼、A-09、A-10实训楼、A-11实训楼、A-13a实训楼、A-13b实训楼、A-07、A-08产学研大楼、33#地下室、A-12图书馆、34#地下室、B-17后勤附属楼、B-18后勤附属楼、B-19后勤附属楼、C-01看台、C-02体育馆、C-03体育附属用房、C-04垃圾房)
建设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省职业教育基地内
占地面积: 55379.75   ㎡ 总建筑面积: 223117.73   ㎡
建筑层数: /   层 地下层数: /   层
建筑高度: /   m 地下深度: /   m
公建及配套设施:
名称 面积 备注
//   ㎡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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