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规划核实G20230042 | ||||||||||||||
建设单位: | 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清远际华园B3#、B4#、B5#、B6#;B7#、B16#、B28#、B30#、B34#;B8#、B15#、B17#;B9#、B20#、B26#、B32#;B10#、B21#、B27#、B33#;B11#、B12#、B14#、B19#;B13#、B18#;B22#、B23#;B24#、B25#、B29#、B31#、B35#; | ||||||||||||||
建设地址: | 清远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 | ||||||||||||||
占地面积: | 9877.6 ㎡ | 总建筑面积: | 22212.68 ㎡ | ||||||||||||
建筑层数: | 3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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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1、B3#、B4#、B5#、B6#:占地563.61平方米,建面1127.24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7.8米。2、B7#、B16#、B28#、B30#、B34#:占地1427.46平方米,建面4250.45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3、B8#、B15#、B17#:占地1150.75平方米,建面2004.58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7.8米。4、B9#、B20#、B26#、B32#:占地1763.64平方米,建面3497.98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7.8米。5、B10#、B21#、B27#、B33#:占地1352.87平方米,建面3635.01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6、B11#、B12#、B14#、B19#:占地1635.18平方米,建面3190.93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7、B13#、B18#:占地567.47平方米,建面1128.56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7.8米。8、B22#、B23#:占地404.87平方米,建面965.49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9、B24#、B25#、B29#、B31#、B35#:占地1011.75平方米,建面2412.44平方米,层数3层,高度11.1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