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4418022024HY0192437 | ||||||||||||||
建设单位: | 广东美福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佳庆科技产业园23#、25#~29#、30#-1、30#-2高标准厂房、25#-1地下设备房 | ||||||||||||||
建设地址: | 清远百嘉科技园 | ||||||||||||||
占地面积: | 9525.49 ㎡ | 总建筑面积: | 74507.83 ㎡ | ||||||||||||
建筑层数: | /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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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1、23#:占地面积1314.77平方米,建筑面积9997.79平方米,地上8层,建筑高度49.57米。 2、25#:占地面积1314.82平方米,建筑面积9999.96平方米,地上8层,建筑高度49.57米。 3、26#:占地面积1379.20平方米,建筑面积9968.26平方米,地上7层,建筑高度44.49米。 4、27#:占地面积1378.93平方米,建筑面积9968.87平方米,地上7层,建筑高度44.54米。 5、28#:占地面积1378.71平方米,建筑面积9966.76平方米,地上7层,建筑高度44.49米。 6、29#:占地面积1378.90平方米,建筑面积9968.33平方米,地上7层,建筑高度44.54米。 7、30#-1:占地面积689.98平方米,建筑面积7086.14平方米,地上10层,建筑高度49.99米。 8、30#-2:占地面积690.18平方米,建筑面积7088.21平方米,地上10层,建筑高度49.99米。 9、25#-1地下设备房:建筑面积463.51平方米,地下1层,地下深度4.45米。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