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4-10-15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4418022024HY0277461
建设单位: 清远市德胜丰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1#厂房、2#厂房、地下室
建设地址: 清远百嘉科技创新园
占地面积: 3012.36   ㎡ 总建筑面积: 35760.25   ㎡
建筑层数: 11   层 地下层数: 1   层
建筑高度: 49.78   m 地下深度: 3.8   m
公建及配套设施:
名称 面积 备注
//   ㎡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厂房:建筑基底面积1572.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75.02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11层,建筑高度49.78米。 2#厂房:建筑基底面积1439.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35.39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11层,建筑高度49.78米。 地下室:总建筑面积5149.84平方米,地下建筑层数1层,地下建筑深度3.8米,停车位141个。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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