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4-11-19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4418022024HY0308479
建设单位: 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清远际华园三期32#~39#
建设地址: 莲湖产业园
占地面积: 3179.39   ㎡ 总建筑面积: 7552.63   ㎡
建筑层数: /   层 地下层数: /   层
建筑高度: /   m 地下深度: /   m
公建及配套设施:
名称 面积 备注
//   ㎡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32#:占地499.77㎡,总建1225.11㎡,计容1225.11㎡,3层,11.15米; 2、33#:占地484.51㎡,总建1268.07㎡,计容1232.19㎡,不计容35.88㎡,3层,11.15米; 3、34#:占地359.3㎡,总建949.4㎡,计容949.4㎡,3层,11.15米; 4、35#:占地424.42㎡,总建845.14㎡,计容845.14㎡,2层,7.85米; 5、36#:占地407.98㎡,总建887.3㎡,计容887.3㎡,3层,11.15米; 6、37#:占地408.27㎡,总建887.59㎡,计容887.59㎡,3层,11.15米; 7、38#:占地297.58㎡,总建745.02㎡,计容745.02㎡,3层,11.15米; 8、39#:占地297.56㎡,总建745㎡,计容745㎡,3层,11.15米。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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