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8发布时间:2023-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工程许可C20230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 2023-02-01
建设单位(个人) 梁计昌、罗俊鹏、梁嘉烜、罗赞湘、李扬荣
建设项目名称 梁计昌、罗俊鹏、梁嘉烜、罗赞湘、李扬荣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
建设位置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中36号凯旋都汇豪庭7幢
建设规模 67.14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建筑审核意见书; 2、核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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