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19-0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用地许可B20190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2019-08-13
用地单位 清远市美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 清远郡城
用地位置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
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R2
用地面积 266521.48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总用地面积266521.48平方米,其中防护绿地60607.99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28286.4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77627.0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60607.99平方米防护绿地及28286.42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由政府无偿收回。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