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18-0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用地许可A20180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2018-01-29
用地单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用地项目名称 广清城轨银盏站道路广场及配套设施工程
用地位置 位于清远市龙塘镇广清大道东侧,新银盏温泉度假村南面,清晖南延线西侧,广清高速分公司北侧
用地性质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用地面积 78244.63   ㎡
建设规模 78244.63/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