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企业、群众: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结合《不动产登记规程》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清远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进行了更新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自2025年1月6日起将全面启用统一的新版申请书,新版申请书适用于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所有不动产登记类型。申请书分为两种类型表格,一种是除带押过户之外其他登记类型使用的申请书,另一种就是办理带押过户的申请书。
二、旧版申请书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31日过渡期间能正常使用(过渡办理范围是1月6日前当事人对旧版申请书已完成电子签章或手动签章的登记业务),从2025年2月1日起,旧版申请书将全面停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提交旧版申请书的申请。
三、新版申请书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下载;
2.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下载;
3.关注“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表格下载栏目获取电子版;
4.现场服务窗口领取。
四、此次申请书的调整同时适用于线上线下办理的登记业务。
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调整申请材料,以免影响您的业务办理,感谢市民朋友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
特此通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