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4-02

《清远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城市道路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性工作,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制度层面提供明确指引和有力保障,但我市暂无相关管理办法,需要出台政策文件规范和推动城市道路管理工作。2020年8月,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启动制定《清远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或参考以下政策文件制定: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北京、深圳等其他地市的城市道路管理的政策文件。

  三、目标任务

  通过规范城市道路的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设六章三十八九条,分别为总则、规划和建设、养护和维修、路政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主要规定了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编制和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各类附属管线的建设时序、城市道路接收管理交接程序等内容。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明确了城市道路的管理范围、养护维修单位要求、巡查和检测评估制定等内容。

  第四章路政管理,规定了城市道路范围禁止的行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法《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主要制度和措施

  1.明确责任区域范围。《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的城市道路解释较为笼统,不够具体,不便于日常管理操作。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城市道路是指市区范围内(除公路外)以车辆、行人通行为主要功能的通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

  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边坡、边沟、广场、隔离带和按照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让出的用地等,其附属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路灯、路名牌、人行互联、车行隔离栏(墩)、导向岛、安全岛等;城市桥梁,指架设在水上或陆上连接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构筑物,包括:立体交叉桥、高架路、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其附属设施包括挡土墙、人行扶梯、桥名牌、限载牌及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桥梁垂直投影面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水域或者陆地)。

  2.明确部门的职责分工。《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同时明确了各涉路工程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及本行业涉路工程施工行为,履行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单位主体责任及安全监管责任。

  3.明确占用、挖掘道路后道路恢复。为保证占用、挖掘道路后道路恢复质量,避免资源浪费和交叉维护管理,节约维护成本,《管理办法》明确原则上应由城市道路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按规范要求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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