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4-15

《清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为推进政务公开,便于全社会更好地理解《工作规划》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工作规划》的编制背景、工作目标、基本框架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清远市全面建设“两市三区”、全方位深化广清一体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清远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建设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清远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有效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清远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二、编制依据

  本工作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清远市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等标准规范,并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三、工作目标

  逐步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解决高质量发展建设需求与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之间的矛盾,倒逼工程建设生产管理模式转变,减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垃圾排放,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迈向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智慧化监管轨道。

  四、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工作规划》主要由“规划总则”“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分析”“总体思路”“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划”“源头排放污染防治策略”“收运环节污染防治策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策略”“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污染防治策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体系规划”“保障措施”等十一大部分组成,共11章70节。

  (一)第一、二、三章,“规划总则”“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分析”“总体思路”。阐述了规划背景,明确了规划依据、范围、期限与建筑垃圾的定义;根据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对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预测;提出了规划指导思想、思路与原则和规划目标。

  (二)第四、五、六、七、八章,“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划”“源头排放污染防治策略”“收运环节污染防治策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策略”“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污染防治策略”。工作规划提出了清远市建筑垃圾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从源头排放、收运环节、资源化综合利用、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对应的污染防治策略,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任务,从而达到建筑垃圾产消平衡。

  (三)第九章“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提出了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以及环境的保护与防治措施。

  (四)第十、十一章“管理体系规划”、“保障措施”。构建了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机制,提出了实施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相关保障措施。

  五、主要亮点

  《工作规划》基于清远市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分类预测了建筑垃圾的产量,根据上位工作规划与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清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实际情况,提出了清远市建筑垃圾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要求,从源头排放、收运、资源化综合利用、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等各个环节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策略,合理规划了清远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可作为后续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引与依据。

  亮点一:突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战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排放减量、强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和碳排放,为建设美丽清远、打造宜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亮点二:强化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督管理。从建筑垃圾的排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及末端消纳等各个环节入手,明确了规范化、精细化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通过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闭环管控。

  亮点三:突出建筑垃圾智慧化治理。紧跟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构建要求,将先进的技术手段、管理理念和创新模式融入建筑垃圾处理领域。通过引进现代化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智能化的处理技术,搭建全市建筑垃圾智慧管理系统,整合排放工地、运输企业、消纳场所等全链条数据,实现动态监管与智能决策。同时,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方面,支持产学研合作攻关建筑垃圾再生技术,提升再生产品附加值,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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