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总结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23

2021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按照年初局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力攻坚,破解历史痛点难点问题取得新突破

一是绿能环保发电项目顺利投产。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于2021年6月底建成试运行,成功实现了我市南部片区生活垃圾处理“零填埋”“全焚烧”。该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别是“邻避”问题稳妥化解,受到了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和时任省长马兴瑞同志的批示肯定。2021年,项目共接收清城区、清新区和佛冈县生活垃圾26.7万吨。二是建筑垃圾管理难题加快破解。编制《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完成了市区建筑垃圾处置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制定《清远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一系列配套文件,市区淘汰更换老旧渣土车辆604辆。三是违法建设治理成效明显。在省住建厅下达29.9万平方米年度治理任务的基础上,自我加压,确定全市治理目标为140万平方米。2021年,全市共累计治理违法建设153.42平方米(其中拆除138.44万平方米)。四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初显。市委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十大行动方案”重点推进,并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制定了《清远市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范指南;抓好示范引领,新增清城区凤城街道作为年度示范片区来重点打造,市区共547个公共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依托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完成了日处理规模2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二)多维发力,城市管理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

一是围绕“民生实事落实年”,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市区南岸公园建成开放,清城区完成10个口袋公园建设或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市区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建设,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排查和管理养护。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全国卫生城市为契机,对公园广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进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大力开展“9+2”提升工程和“四个七点半”行动,推进“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二是围绕“环卫设施完善年”,加快补齐环卫工作短板。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至2021年底,全市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积存量已由通报指出的14万吨下降至约4.8万吨;积极推进北部地区能源生态园项目建设;制定《清远市生活垃圾清运专用车辆技术标准》《清远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链条管理作业规范》等系列地方工作标准规范,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大排查”、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考核等系列工作机制。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100。三是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年”,持续改善市容市貌。以筹备省运会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和城市形象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完成了市区重要交通节点绿化美化提升;编制《清远市市区照明专项规划》,完成了广清高速横荷出入口、清远西出口美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完成部分重点建筑和一江两岸103栋建筑物亮化美化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市区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和“三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增选簕杜鹃为“市花”,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

(三)聚焦体制机制创新,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完善立法支撑。科学谋划编制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协助市人大推进地方性法规《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出台《清远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违法处置垃圾举报奖励办法》《清远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清远市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开展综合执法整治,维护城市运行秩序。开展市容“六乱”整治,共清理、查处“六乱”及露天烧烤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3万宗,作出行政处罚1234宗;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处置垃圾行为,共立案查处违规处置垃圾案件275宗;加大建筑垃圾治理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建立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一案三罚”机制,共立案查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车辆撒漏造成城市道路污染、车辆带泥上路等各类案件33宗;稳步推进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整治工作,两批共37个安全隐患点全部按时保质整改完成。三是完善网格化治理机制,推动“智慧城管”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按照市委加强基层治理“多网合一”要求,将城市管理五个方面的问题内容,融入到全市基层治理的7202个综合网格中,充分发挥网格员、信息员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拍客·啄木鸟在行动”活动,启动清远市区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制定《清远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试行)》,完善案件处置标准,规范案件处理程序,2021年“数字城管”平台共立案39860宗,已办结37150宗,办结率为93.2%。

(四)统筹行业发展和安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韧性持续强化。

一是城市天然气安全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推进全市管道燃气“一张网”建设,制定了《清远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和《清远市燃气“一张网”项目建议书》,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完善老旧小区燃气管道建设,为5000多户老旧小区居民提供管道燃气安装条件,目前全市已建成天然气中低压管道约1800公里,共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28万余户、商业用户1600余户、工业用户220余户。二是全力抓好燃气行业安全管控。2021年,共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专项行动12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200余项,拆除违法LNG点供设施7个。三是全面开展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68座城市桥梁组织开展了安全运行状况专项体检,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排查和管理养护力度,及时处理市政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管理,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共治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设施2546个;开展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实地督导,排查整治隐患48处;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建筑工地2403次,检查车辆3289台,对59辆不符合安全运输规定的车辆进行了暂扣处理。四是严守城管领域疫情防控安全,加大力度做好城市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处置及环卫工人防疫管控等工作,加强城市公园广场、公厕等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的消毒工作。

回顾2021年工作,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包括城市管理业务标准规范不够完善;环卫处理设施短板依然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衔接不够,“规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尚未真正落实;城市管理方式相对滞后,事中事后监管仍不够严,城市管理手段智慧化程度较低,精细化管理水平仍不高;城市既有燃气、桥隧、道路、户外广告、市政设施等量大面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任务十分艰巨等等。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推动全市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补齐工作短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一是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消除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前实现积存渗滤液清零。二是推动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链条质量提升,强化城市公厕和城市粪便收运处置管理,稳步有序推进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建设。完成《清远市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稳妥推进市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落地。三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加强推广宣传,加快推进市区建设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理系统,推动其他县(市)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

(二)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形象。一是开展城市形象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深化打击违法建设,重点围绕省运会重要节点、重点片区、重要路段,开展整治提升工作。二是强化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三实施新一轮绿化行动。开展城市绿化普查,有序推进一批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建设,补充完善一批街头绿地、小微绿地,加大“市花”簕杜鹃等乡土适生植物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

(三)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提高民生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推进我市管道燃气“一张网”建设;二是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力争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圩镇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建设一批示范圩镇。三是加快推进省运会场馆周边及沿线道路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力争实现省运会沿线道路、场馆周边村庄道路硬化率100%、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率100%,不和谐环境整治率100%。四是持续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四)持续抓好改革创新,提升治理能力水平。一是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积极探索“非接触式”管理执法等新方法、新模式,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提高行业监管能力。二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制定或修订城市管理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三是加强“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建设。完成清远市区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库。加强市、县(市、区)两级数字城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全市数字城管“一张网”。四是完善城市管理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统筹协调作用,修改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方案,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继续紧盯关键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城管领域行业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加强人流密集区域消杀作业。三是进一步筑牢城管领域安全生产防线。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抓好高铁沿线路外环境整治。提高城市管理安全运行保障能力。

(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保障能力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运用好“三法十条”工作方法,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