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4-23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清远市第八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按照“五个坚持”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工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创新发展思路,推动业务优化升级。一是突出完善建章立制和规划引领。完成了《清远市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清远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清远市区照明专项规划》《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清远市公园管理办法》《清远市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处理办法》《清远市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等7部城市管理专项规划、地方政府规章和工作指引制定工作。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和示范引领。用重点项目推动城管业务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2022年共接收处理生活垃圾67.75万吨,产出电力能源3.25亿千瓦时,并助力解决了青山垃圾填埋场、佛冈垃圾填埋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及英德市生活垃圾处置难题;管道燃气“一张网”改革和“气化乡村”试点稳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北部地区能源生态园项目选址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精细化管理目标,锤炼城市管理“绣花功夫”。一是完善城管系统“网格化+信息化”治理体系建设。将5项涉及城市管理的排查事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持续开展“拍客·啄木鸟在行动”活动。完成市区57.59万个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工作,划分单元网格4712个,有序推进清远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2022年,数字城管平台共立案8.37万宗,办结7.49万宗,办结率90%。二是打好督导考核“组合拳”,推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围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违法建设、美丽圩镇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制定《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方案》,加强对8个县(市、区)综合考核,提升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民生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坚持重点项目推动,助力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有序推进管道燃气“一张网”建设,已有两个项目在清新区落地;开展“气化乡村”试点建设,清新区太平镇首批42户乡村用户已于2023年1月17日正式用上了管道燃气;开展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全市80个圩镇均全过通过验收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其中15个圩镇达到“示范圩镇标准”。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助力绿美清远建设。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和成果巩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自投产以来运行情况良好,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和佛冈县四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已实现“零填埋”“全焚烧”;通报指出的14万吨积存渗滤液已于4月8日实现了动态“清零”;开展非法倾倒垃圾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法处置垃圾案件143宗,处罚金额共46.03万元。三是坚持多点发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在住建部开展的2022年第三季度评估中位列全国中等城市第12名,同比上升了15名;全面铺开“四街一镇”示范创建工作,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公共机构、学校、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各县(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全市共建成79个生活垃圾中转站,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20986个,全市14353个自然村已全部纳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坚持围绕宜居环境改善,推动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实施。完成了省运会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对清城区环城东路、职教一路、环城东路与北江东路交叉口节点进行了形象改造提升,对市体育馆、伦洲大桥进行了亮化提升;推动新一轮绿化行动,对全市城市建成区231株古树名木建立保护台账,全市新建改造社区体育公园、口袋公园24个,更换(补种)绿植7.7万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14%、绿地率39.4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7平方米/人。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强公共环境秩序整治,清理劝谕整治“六乱”等行为31.95万宗次;坚持“疏堵”结合,全市共设置临时摆卖区95个,提供临时摆卖摊位1957个。

(四)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确保行业发展行稳致远。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累计排查隐患3753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503次,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21宗,处罚款400余万元;全市1.44万家用气餐饮单位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完成了1.6万户商业用户和43万户居民用户入户检查。拆除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4636个(11.14万㎡),排查处理各类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风险4500余项;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全共治理违法建设158.02万㎡,完成率105.35%;抓好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整治,42个危树侵限和轻漂物隐患整治完成,4个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作正在推进。二是加强城管领域风险排查,提高平安创建能力水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档案、保密和网络安全管理;编制《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平安清远建设“三项攻坚任务”口袋书》,摸清15类监管对象底数,建立隐患风险台帐。

(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局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共141次,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组织广大城管干部下沉基层支援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开展文明劝导、包干包联等活动。二是加强城管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分别举办了全市综合执法、户外广告监管、生活垃圾分类等5个培训班,举办了全市园林绿化管护技能大赛,队伍能力素质和监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三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推行“721”工作法,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成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以“五个全力”为重点,推动全市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按照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基层党组织“双建”工作部署,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六好模范党支部”。三是深化廉政和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城管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

(二)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助推清远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管道燃气供应“一张网”项目。有序推进“一张网”整合,继续推进“气化乡村”试点建设,努力实现燃气管道向农村延伸。二是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统筹规划好全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布局选址和处理规模,推动全市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三是全力推动北部地区能源生态园项目建设。加快确定项目选址,完成项目招投标和特许经营权授予等工作,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四是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二期扩建。结合城市人口、产业发展情况,及早谋划,提前部署扩建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临时消纳设施建设,加快项目选址工作进度,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六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用气”便利度,提高城管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三)加强民生服务保障,全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一是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持对标对表进行整改,巩固现有整改工作成效,确保完成2023年度阶段性整改任务。二是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市区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全覆盖,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机制,2023年底前全市城市居民小区楼道“撤桶”率达100%,全面推进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加大厨余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力度,市区厨余垃圾收运率达60%以上。三是推进人行道净化工程全面清理违法占道行为,规范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规范人行道上的自行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停放点设置。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管理养护,改善人行道夜间照明。四是推进园林绿化建设。推动新建、改造一批示范“口袋公园”,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加大“市花”簕杜鹃、“市树”白玉兰等乡土适生植物的推广应用力度。五是推动小城镇(圩镇)品质提升。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巩固美丽圩镇建设成果,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六是持续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形象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公共环境提升组工作机制,狠抓“七个三百米、一个五百米”综合整治,落实“四个七点钟”机制;开展城市形象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城市“六乱”整治工作,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四)加强精细化管理,全力深化城管行业改革创新。一是持续完善城管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建设。开展《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以及《清远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清远市燃气管理条例》前期调研工作,完成《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清远市城市容貌规范》《清远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等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开展《清远市中心城区公园建设发展专项规划》《清远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及《清远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范》修订工作。二是推动环卫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以《清远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链条管理作业规范》为指引,推动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链条提升;强化城市市政公厕和城市粪便收运处置管理,补齐基础工作短板。三是加强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治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监管与执法融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与严格执法的衔接。持续推进城市“六乱”现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法收运、处置等问题治理工作;强化燃气和园林绿化领域执法,严厉打击燃气领域非法行为,重点打击违法攀拆、砍伐、迁移古树名木行为。四是深化智慧城管建设。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项建设,推动城市运行安全监测管理“一网统管”。五是推动城市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建立的“网格员+信息员”队伍,完善城市管理问题发现、交办和快速处置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城委会高位统筹协调作用,抓好《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方案》实施,推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五)加固底板防范风险,全力守住守好安全发展底线。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清远建设。二是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完善城管行业“一企业一监管台账”,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力度,系统防范化解城镇燃气、城市道路桥隧、户外广告等重点领域风险;制定瓶装燃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抓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实施,落实老旧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和居民用户燃气专用金属软管更换工作,加快市区管道和小区瓶组站改管道天然气建设,落实餐饮等生产经营场所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推动居民用户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体检工作。三是持续推进违法建设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制度机制,完成75万㎡(其中拆除56.25万㎡)年度整治目标;组织开展高铁沿线环境安全“回头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巩固深化高铁安全环境整治成效。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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