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5-16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五个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助推清远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城市管理项目建设专项指挥部重大项目推进。2023年列入重大项目清单9个项目总投资约为34.7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为2.62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为2.64亿元,超任务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二是持续推进管道燃气供应“一张网”项目。引进有实力和经验的大型国企与本地国企组建项目公司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清新区国家管网“禾云支线”连接线燃气管道建设项目总投资4500余万元,一期完成投资2700万元,4.1公里连接线管道及场站设施建设完成并具备通气条件;港华天然气利用工程完成年度投资7700万元,市区燃气管道和场站设施持续完善;乡村燃气设施建设持续扩展,3个“气化乡村”示范试点已有2个乡村用户用上了管道燃气。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北部(三连一阳)地区能源生态园项目建设。完成项目重新选址论证并通过了市委、市政府的审议确定;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及有关地区党委负责同志副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连南县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正在有序推进征地和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经市政府授权同意,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了市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目前正在开展项目选址论证;《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完成网上公示和四次意见征求,稳评、环评工作基本完成。

  (二)加强民生服务保障,全力提升城市品质

  一是持续跟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督察通报指出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7项,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超标问题正在推进整改。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稳定运行,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和佛冈县四县(市、区)已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持续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一场一策”工作方案科学实施整改,扎实推动填埋场规范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大非法倾倒垃圾行为打击力度,2023年,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处置垃圾案136宗,处罚款82万元。二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100%,市区已实现547个公共机构和295个学校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756个小区已全部完成“撤桶”,提前完成年度任务。两个厨余垃圾预处理设施建成试运行,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9.6吨/日。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全市共建成有害垃圾暂存点8个。清城区东城街道、凤城街道、清新区太和镇示范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清城区洲心街道、横荷街道及其余县(市)县城区域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清城区光明社区作为2023年垃圾分类综合示范社区有序开展。在住建部2023年度第三季度考核中,我市成功从中等城市第二档跃升至第一档,位列全国111个中等城市第14名,提前完成省住建厅要求我市于2024年实现提档升级的任务。三是加强园林绿化管理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绿美清远生态建设 提升城市品质行动方案》,以实施规划引领、植绿添绿、城市护绿等9大行动为工作主线,21项工作任务为具体措施,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启动了市植物园体系整体规划设计和珍贵树木园、乡土树木园建设工作;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科普展馆、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教基地并正式开放参观,2023年以来共接待群众参观人数8456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13场;推动全市第一批19个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建立全市第一批6个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推动建成10个“口袋公园”。四是推动落实“百千万工程”。完成全市乡镇(街道)分类,印发《清远市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做大做强中心镇行动方案》,抓好“七个一”建设,指导各地对照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要求谋划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风貌提升等城镇建设领域项目446个,总投资168.84亿元,2023年计划投入金额30.04亿元,2023年已通过发行专项债、统筹财政资金等形式投入资金8.17亿元。全市已建设美丽乡镇入口通道104个、美丽示范主街67条、美丽圩镇客厅46个、绿美生态小公园138个、美丽河道(碧道)183.89公里,连片提升改造房屋外立面7667栋,改造提升农贸市场85个,圩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我市现有清新区太平镇等7个乡镇入选广东省首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名单。

  (三)加强精细化管理,全力深化城管行业改革创新

  一是持续完善城管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建设。出台《清远市公园管理办法》,发布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第一个地方标准《城市容貌规范》(DB4418/T 019-2023),制定《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清单》,调整《清远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是加强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治理。2023年,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共劝谕清理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流动摊贩行为32.75万次,责令改正34028次,立案处罚2938宗,处罚金额共43.934万元;累计排查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施19941个,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1875个,已完成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1830个,整改完成率97.6%;排查照明设施存在安全隐患5353个,已完成安全隐患整治5323个,整改完成率99.4%。全市共有各类照明设施32.28万盏,其中LED照明设施占比达96.8%,城市道路装灯率达99.9%,累计整治路灯照明5323盏,道路亮灯率达97.7%。三是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强化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果。2023年数字城管平台共立案72702宗、办结62947宗,办结率86.58%,积极推进清远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成《清远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四是推动城市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发展。依托数字城管系统持续开展清远市区城市管理“拍客·啄木鸟在行动”活动,全年通过“拍客·啄木鸟在行动”活动受理立案13473宗、办结11115宗,办结率82.5%。

  (四)加固底板防范风险,全力守住守好城管领域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城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提升城管队伍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依法治网管网用网的能力水平,认真落实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责任,加强档案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成立市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专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检排查企业18628家,排查率达100%,发现风险隐患10170项,完成整改10139项,整改率99.7%。全市共查处燃气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32宗,共处罚款345.6万元。更换居民用户端的燃气橡胶软管6.82万户,完成率100.29%。督促指导城镇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45万余次,开展应急演练56次,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四是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体检工作。印发《清远市区城市地下市政技术设施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方案》,2023年,清城区、清新区共普查1290公里管线,占项目总体进度97.3%;加大城市道路管理养护力度,共修复人行道路面约7.18万平方米,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约6853.07平方米,修复沥青路面约6.12万平方米,划设标线约5.46万平方米。深化“拆违、破网、开窗、治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城管部门共拆除违法建筑1093处,排查防盗网约1.78万个,新开设逃生窗的防盗网共12187个,拆除遮挡外窗的户外广告牌和灯箱430个;六是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治理。2023年,我市共治理违法建设约86.56万平方米(其中拆除82.48万平方米),治理进度115.41%。加强园林环卫等基础设施管理。2023年全市共处理公园广场设施、绿化树木安全隐患1999项;处理环卫领域设施安全隐患126项;累计整治路灯照明安全隐患2060项。八是抓好高铁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印发《2023年清远市深化高铁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跟进2022年剩余的4个未完成整治的隐患点整治工作,连江口镇连江隧道进口靠北江测山体溜坍隐患已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其余3个隐患点位正协调高铁部门进行整治。

     二、2024年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细化实化具体化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全市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主题教育相结合,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以党建引领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工作,筑牢党风廉政思想防线。在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行业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管控上持续发力,精心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城市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围绕精细化管理目标,推动城市管理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城管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建设,制定《清远市城市粪便收运处置管理办法》,继续推进《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后续工作,推动《清远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推进《清远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清远市公园体系规划(2021-2035年)》《清远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以更加完备的规章制度支撑,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工作。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库,实现成果、数据的展示和智慧化应用,切实加强“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建设。

  (三)继续围绕中心大局攻坚克难,推动重点工作新突破。继续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一批整改完成问题开展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科学推动填埋场地下水超标问题整治。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监管,切实提高垃圾收集、中转、运输等各环节作业标准;继续推动环卫领域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推进《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规划,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属地政府稳妥有序推进北部(三连一阳)地区能源生态园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全市早日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加大力度推进市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落地建设,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指导各地推动建筑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打击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推进我市管道燃气“一张网”建设及乡村燃气设施建设,围绕“全市一张管网、多路气源互补、同网同质同价”发展目标,积极推进“瓶改管”工作,提升我市天然气利用水平。

  (四)继续围绕服务民生需求,推动城市品质提质增效。持续开展城市形象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坚决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行为,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清理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开展城市照明盲点暗区整治、推动城市照明节能化改造,推动城市照明向绿色、节能、低碳方向发展,促进城市照明节能增效。深化打击违法建设,严守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红线,综合施策加快消化历史遗留存量违法建设。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指导推动县镇绿化工作,有序推进植物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建设,补充完善一批街头绿地、小微绿地;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提升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城市古树名木认养认管活动、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加大“市花”簕杜鹃等乡土适生植物的推广应用力度,持续开展优质科普教育系列活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加强推广宣传,加快推进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理系统,构建前、中、后端统一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分类收运能力,补齐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短板;完善市区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持续优化有害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发挥好“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和建强中心镇工作。对我局各项牵头任务及配合任务进行台账式管理,推动“百千万工程”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五)继续紧盯重点关键环节,加强城管领域平安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筑牢城管领域安全生产防线,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进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开展市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隐患排查和推进全市窨井盖普查和建档工作。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抓好高铁沿线路外环境整治,健全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长效管控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安全运行保障能力。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