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委托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办法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本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政策概要
1、文件名称: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2、政策制定:为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创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适用范围:本市城市建成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与管理,依照《广东省公路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和公路设置交通指示标志、路牌、指引牌的,不适用本办法。
4、基本内容:本办法从总则、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招牌设置管理、维护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和说明。
二、政策发布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汇贤花园树贤楼1001市容景观管理科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96063
联系邮箱:qyscsglj@163.com 邮政编码:511515
三、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6层02号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89 2668 1839
联系邮箱:346483790@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办法的态度?
2、您对本办法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本办法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什么?
4、您认为本办法对您的家庭生活工作有何影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政策发布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附件1.《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