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名单的公示
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评选活动方案》工作部署,经过前期的部署启动、宣传动员、报名推荐阶段,牵头组建了评审复核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报送的示范典型初评场所开展了实地复核工作。经评审复核工作组对初评名单资料认真研究和筛选并征求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决定评出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11个示范典型(名单详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示范典型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0月28日,共七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该名单提出意见或建议,可以电话、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
市分类办电话:0763-338521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寄地址: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汇贤花园树贤楼1004室)。
附件: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名单
附件
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