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城管规范〔2020〕1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全市申报“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居住区(单位)组织了评审。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结果,经研究,拟命名北部万科城等15个居住区(单位)为“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将拟命名的“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箱。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阳妹 0763-3396583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清远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管理科
邮编:511515
附件:2022年度拟命名“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名单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拟命名“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名单
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按名称排序)
1.北部万科城
2.朝南维港天悦
3.清远保利中辰花园
4.融创恒美花园
5.时代香海彼岸
6.时代倾城·翰林府
7.万科华府
8.清远保利花园(三期)
9.碧桂园·清泉城
10.丽景华庭
11.碧桂园·江山荟居
12.阳山碧桂园
清远市园林式单位
1.清远市第一中学
2.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3.广东材料谷·佛冈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