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命名2022年度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通报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城管规范〔2020〕1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全市申报“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居住区(单位)组织了评审。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结果,决定命名朝南维港天悦等15个居住区(单位)为“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希望获得命名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居住区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服务功能,加强宣传,激发居民的绿化意识以及爱绿护绿行动自觉,切实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附件:2022年度“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命名名单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2022年度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命名名单
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
1.朝南维港天悦
2.融创恒美花园
3.万科华府
4.北部万科城
5.时代香海彼岸
6.清远保利中辰花园
7.时代倾城·翰林府
8.清远保利花园(三期)
9.碧桂园·清泉城
10.阳山碧桂园
11.碧桂园·江山荟居
12.丽景华庭
清远市园林式单位
1.清远市第一中学
2.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3.广东材料谷·佛冈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