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为提高我市居住区(单位)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活动。我局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考查和综合评议等,拟命名凯旋门等76个居住区和清城区飞来湖小学等46个单位为“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将拟命名的“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箱。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柯洁娴 0763-3396583
电子邮件:scgjyllhk2020@163.com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清远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管理科
邮编:511515
附件:2023年“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拟命名名单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10日